炸鸡放弃了

我已跑路 感觉良好



斯科特不是很喜欢扎头发。他的头发很长,一点点卷,摸起来厚实柔软像某种大型兽类的皮毛。冬天他们很温暖,但是夏天就不是了——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勉为其难地随便用皮筋束起来。阿格莱娅有时会给他带护发素,这种现代工业制成品对他的嗅觉世界而言有些太过于刺激,再说他也并不是非常喜欢规矩。很多时候他在摄像机面前紧着领带写字,脑子里飞得都是一群群金刚鹦鹉。


今早他冗长的睡眠终于被打破;尽职尽责的女管家一把将他扯起,收拾得能见人以后推给了委员会。接下来的三个小时他都在睡眼惺忪中度过,分不清桌上的水笔和窗外的麻雀到底属于现实亦或梦境,人声在他听来就像数千只鸟振翅的气流,朦朦胧胧,不知所云。最后五分钟他清醒过来,因为冷风吹得他脖子冷,往常那块皮肤总是盖在头发底下的。


“我还是认为应该慎重考虑。”戴红蓝条纹领带的某一位沉声道,“1203事件不管在人类社会还是这里都是敏感话题,况且他刑期未满,我担心这样会引起社会不安。”

“正因如此,我们才需要他的力量。”安妮·诺顿略显不耐地捏紧了手里的钢笔,“于他,这是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,有百利而无一害;与我们乃至局势而言,这也是最有效的选择。”

“那怎么不让那个人自己出来收烂摊子?最开始抓住它的不就是他自己吗?”

“好主意,如果那个人不刚好是雅各布·艾普尔的话。”克劳迪娅·慕斯语带嘲讽地回答。

气氛陷入僵局。斯科特不着痕迹地打了个哈欠。十点钟声敲响前他得做出抉择。
“人在哪?”他问。









起雾了。他现在非常想回家。
条纹领带说的对,这事确实有待斟酌。他开始痛恨自己的决断力,懊恼自己为何能为了社会发展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人生安全。他看到雾后面有什么走动——老天,别是现在,他的胃已经绞成一团橡皮糖。

一秒钟后,艾普尔扣住了他的肩膀。他的下巴刚卡在斯科特脖颈与肩胛骨的连接处,挂着叮当响的镣铐的双手就已经结实地抱住了斯科特的腰。感谢上帝,他有好好地剪指甲。

“想我没?”极低的声音振动。

现在斯科特不想回家了。他想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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